报载:成品油定价新方案将以出厂价为基础,随国际油价调整
发布时间:2008/11/30 点击:[3061]
上海证券报周五引述一名接近高层的人士表示,拟议中的成品油新定价机制方案将现行成品油零售基准价允许上下浮动,改为实行以出厂价为基础的最高零售价格,并根据不同的国际油价水平采取不同的定价策略,适当缩小流通环节差价,同时调价幅度也有了明确约束.
该人士透露,高层正在拟议的新方案之一是,当国际原油价格低于80美元/桶,国内成品油价格与国际同步调整;当国际原油价格高于80美元/桶时,扣减加工利润率计算国内成品油调价额;当国际原油价格高于130美元/桶时,国内成品油价格另行确定.
此外,新方案还规定,在一个月内国内成品油最高零售价格的调整幅度累计不超过800元/吨,连续三个月内调整幅度累计不超过1600元/吨.
报导援引资深石油专家韩学功教授称,该方案较能更好地解决炼油企业亏损的问题.因为原油本身属于原料的范畴,以之为基准可以方便地确定炼厂的成本,如果以原油价格加上一定的利润空间和运营成本作为国内成品油价基准价的话,则可基本保证炼厂不亏.
中国现行成品油定价机制主要是以新加坡、鹿特丹、纽约三地市场成品油交易价格为基础,参考运杂费、保险费及国内关税及由国家确定的成品油流通费用,最终形成由发改委颁布的国内成品油零售基准价,中石油(601857.SS)与中石化(600028.SS )再在此基准价的基础上上下浮动8%的范围,最终制定出终端的零售价格.而滞後定价和油价倒挂则是该价格机制存在的两大弊端.(完)